本报讯(记者冼振宇通讯员廖钊娴)一些讲究养生的市民青睐中药食疗,个别商家于是借此非法牟利。近日,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的龙圩区某药房、万秀区某草药店销售假药案,被告人蒋某、程某被龙圩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事情要追溯至去年4月,有群众举报反映龙圩区某药房以较低价格售卖鹿角胶等药品,怀疑为假药。接报后,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执法人员到该药店购买鹿角胶等样品并送至专业机构检测,经检验,样品里面并无鹿角胶成分。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该药店负责人蒋某涉嫌销售假药鹿角胶进行立案,并联合公安机关对该药店的上级供货渠道进行追查。经侦查,该假药的来源指向于商家程某经营的位于万秀区某仓库的草药店。其后,公安机关对程某实行抓捕,并在该仓库内依法扣押尚未销售的龟甲胶、鹿角胶、人工牛*、阿胶等药品一批。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上述扣押的龟甲胶、鹿角胶、人工牛*、阿胶均无该药名称所含的有效成分,执法人员依法认定这些均为假药。
经龙圩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蒋某、程某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决被告人程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元;判决被告人蒋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文章来源:梧州日报)